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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画面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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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置好战争爆发的前期准备后,王瑞照例一头扎进到了炼钢厂和军工作坊。

    他象前一时空自己开机械厂初创时那样,没日没夜地研制他的迫击炮。

    其实王瑞在崇祯元年时曾经造出了二十门,但是却重量高达六十斤,射程和射速也让王瑞很不满意,只能留在军营和军工作坊的防护墙上,权当作小炮使。

    折腾到崇祯二年元宵过后,王瑞终于造出了自己的第一架迫击炮。口径为六公分,全重三十斤,基本上一个成年汉子就能抱着走。

    王瑞经过几轮实弹测试后,确定它的标准射程大约在后世的一百二十米到一千五百米之间。这个射程其实也一般,比起什么红夷大炮逊远了。

    不过,这门迫击炮的射速就让王瑞开心不已。它的射速,每一分钟,大约达到了十发以上。

    有了轻便易带,射速极高的迫击炮后,只要武器的数量配备足够,王瑞相信:任何骑兵冲锋,在密集的钢铁暴雨面前,都只能土崩瓦解。

    为了保证自己跨越时代的武器不被外泄,王瑞特意从近卫营的孤儿中选出了两百名少年,组成一条封闭的独立制炮流水线。

    而他本人,则手把手地一个少年一个少年的去教授。这样过了十多天、浪费了无数的钢铁材料后,二月底时,第一门量产的迫击炮终于从车间里给搬了出来。

    再一次秘密试射之后,王瑞确信以后量产的迫击炮,都可以达到自己定型的第一门炮的指标。

    距离建奴入侵的时间已经不远,王瑞便下定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开始全力量产。

    经过了仁川和汉城之战的实战检练,又开始了迫击炮的量产后,王瑞久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于是,他又开始记挂起那些满虏的狗脑袋来。是时间拿出去换个官,换点钱了!

    这些满虏首级自从崇祯元年十月底砍回来后,虽然让仵作精心硝制了,而且这几个月气温也很寒冷。但是,架不住王瑞让人拉了这个军营那个军营的四处去展览,现在已经开始发起臭来了。

    “哎!要是二哥过来就好了!他要再不回来,这些建奴首级可都得全坏了。”王瑞这天吃午饭时和马举叹息道。

    “三弟!食不言!”马举笑着打断道。

    现在是吃饭的时间,你偏偏提那些脏兮兮、臭哄哄的满虏脑袋,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可不带这样的!

    王瑞笑笑,便不再开口。两人正要埋头继续吃饭,突然听到公事房外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大喊:“食有鱼乎?”

    王瑞马举相识一笑,马上放下饭碗,迅速往门外走去。

    马举一边走,还一边高声吟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待两人走到大门前,看到来人正是王瑞百牵万挂着的二哥潘学忠。

    不过,他这次却不是一个人来。随同他前来的,还有两个娇美的娘子。

    正是那日轰动杭州府的绝美红颜和她的贴身丫鬟!

    “二弟,我和三弟还正在说起你呢。想不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你今日便回来了!真是太好了。”马举笑着招手道。

    “哈哈,我也是想念几位兄弟了。冰儿,快快过来,见过你家两位叔叔!”潘学忠对两人随意一拱手后,又招呼后面的美娘子过来见礼。

    “奴家范冰冰,见过两位叔叔!”潘学忠身后的小娘子娉娉婷婷走上前来,举止优雅地向两人道了个万福。

    王瑞瞄了她一眼,便不敢再看。嗯,画面太美,不敢直视!

    因为这女子实在是胸如峰峦,腰如细蜂,一双美目更是风情万种。真真是祸国殃民的类型!

    王瑞跟着马举微微一揖还了礼后,只听这女子向马举道:“想来这位叔叔,便是那写就绝世好诗之人!奴家今日便代杭州府三千女儿,谢过叔叔妙诗!”

    “啊!弟妹何出此言?为兄哪能写出什么绝世好诗?”马举一时成了丈二和尚,有点摸不到头脑。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叔叔仅此一句,便已道尽天下儿女之情,引得无数杭州女儿为之落泪!如此才情,可谓旷绝古今!叔叔真真是世之才子!”范冰冰说完后,又微微拱身致了一个礼。

    “哈哈!弟妹客气了!不过,你可没找到正主。”马举哈哈大笑着,一把将王瑞推将出来。

    他轻指王瑞介绍道:“此诗乃是我家三弟所作!”

    “愚弟王瑞,见过嫂嫂!此诗实是那日酒酣神滞之作,当不得嫂嫂夸赞!”王瑞不敢看她,深施了一礼道。

    王瑞这人呢,用他自己的话说,可能是属猪,就是吃嘛嘛香。前世除了对衣着还算讲究,好象真没啥兴趣爱好,就一活脱脱的工作狂,说他是文艺青年那都是抬举了他。

    不曾想这穿越过来后,居然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多岁。此时的他,可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

    前世叫冰冰的“范爷”可正是他性想象的对象之一,刚才听到她自称范冰冰后,就忍不住瞄了她一眼。这一瞄不打紧,却发觉潘学忠这个新纳的小妾,还真和“范爷”挺挂相。

    是不是“范爷”也穿越了?王瑞有点发呆。既然穿越这事,可以在他身上发生,难道就不会在别人身上发生吗?

    “叔叔客气了!叔叔可曾有过心仪相思的女子?亦或是有情人未成眷属?”范冰冰皱着眉好奇地问道。

    在她的想象中,能写出这样诗句的人,定是经历过无数的感情波折,爱得死去活来过的翩翩公子。不曾想,正主却是一个英武帅气的年轻男子,衣衫上还有些灰尘泥土,活脱脱一副武人、工匠打扮。

    “俱不曾有。实是脑热耳酣之乱语,让嫂嫂见笑了!秦皇汉武,骠骑卫青,亦不以诗歌传世焉。”王瑞不以为然地说道。

    “相公,奴家想不到,还真有如此率真之人!”范冰冰失望地回头望着潘学忠道。

    在她想来:有如此才情,什么举人进士中不得?如若金榜题,岂不比作一个武夫清贵!今日见到王瑞后,虽然感观还算不错,不过这反差却实在是太大了!

    怪不得他会对如此的好诗不以为意,甚至随意送人的!范冰冰在心里腹诽不已。

    如果翻译成现代的话说:这得是多傻比的奇葩,才能做出如此不靠谱而且焚琴煮鹤的蠢事?!

    “冰儿,你现在可是信了?我就和你说过,他一定会这样说嘛!不过,我喜欢,霸气!”潘学忠笑着对身边的美娘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