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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九章 狍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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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黄“山林之王”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好吧,这年头东北虎难觅其踪,山中无老虎,大黄称大王……

    可在猎人们的眼中,守山犬就是真正的山林之王。与名声在外的藏獒相比,守山犬虽然不似有些传说中的那样“幼犬相残”,但它们,是真正的中华山脉长毛犬,生于山林、长于山林。它们的勇猛和忠诚,绝不次于任何一种名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某种程度上,譬如咬合力和四肢力量方面,更强于比其硕大许多的藏獒。尤其是长途追踪的耐力方面,它们与东北灰狼相比也丝毫不落下风。

    它们,是最优秀的山林狩猎犬。

    在高壮追着大黄的影子,找到狍子的草窝时,只见到大黄已经将一只还未断奶的狍子幼仔按在了草堆上,尖利的牙齿就在那小家伙的颈间,吓得它一动不敢动,连稚嫩的吼叫声都变得轻不可闻。

    “卧槽,你别弄死它。还想把它带回去养着呢!”

    “呜……汪汪!”

    大黄很是不屑的瞥了高壮了一眼,似乎是对他的话很是不满意。这不明摆着呢吗,一个小崽子,还能让犬王失手?

    高壮也不介意,“嘿嘿”一笑,快走几步将小幼仔抱在怀里:“别害怕哈,这就带你去找你麻麻!”

    “汪汪!”

    却不想大黄咬住了高壮的裤腿,不让他离开。

    “干啥?你不会是嫉妒了吧?也不看看你那体形,我抱得动你吗?我……还有?”

    突然明白了大黄的意思,高壮又是一喜。

    狍子每年只生一胎,而野生的每胎多为一只幼仔,有时偶尔会出现两只。只是这两只幼仔并不会在一起,而是相距几十米,分别喂养。大黄拉住了高壮,那就意味着……

    “带路,再弄来一只幼仔,今天回家给你烤兔子。”

    爷爷喂大黄,一般都是生肉。或者是它自己去猎取食物。但这货唯独对烤熟的兔子情有独衷,听到高壮说给它加餐,就更来劲了。

    鼻子在狍子窝里嗅了嗅,就径直窜了出去。

    结果没有悬念,距离不远的另一个草窝中,一只同样幼小的小家伙胆颤心惊的,小细腿还没等跳出一步,便被大黄凶猛的扑倒。

    “槽的,玩大了吧?”

    看到第二只狍子幼仔颈下的血迹,大黄垂下了头。谁知道这货这么不禁折腾不是?

    高壮也是好笑,大黄的爪子,可比普通的家犬要长的多,也锋利的多。稍微收的慢点,这小家伙细皮嫩肉的,哪禁得住它这一扑。

    得,看样子,它是活不下去了。该着刘教授有口头福,母狍子不能杀,吃点小乳肉也不错。想到这,伸手欲将已经半死的幼仔拎起来,可没想猛的一下晕头,手指尖一股淡淡的青气不受控制的溢出,并迅速在小狍子的伤处汇聚。而那伤口,则以眼见的速度愈合着。

    不一会,不光是被大黄抓破的伤口不见了,就连原本奄奄一息的小幼仔也精神了起来。倚在高壮的怀里,灵动的大眼睛不转睛的望着大黄,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我勒个去,丫的太神奇了吧?不光能治外伤,还能治内伤?这就是龙气?”

    没错,刚才的从指尖上闪出的那道青气,虽然就仿若条件反射一般,并不是高壮控制而出的。但他很清晰的意识到,这些青气,正是来源于胸前那块隐了身的龙型玉佩。

    “看来,我真是得了个天大的宝贝呀!”

    不科学,但确确实实的发生了自己的身上。甚至,幸运的被救了一命的小狍子,就还在自己的怀里。高壮有种恍惚而又难以置信的感觉。

    “这算什么宝贝,不过是两个小崽子罢了,山里多了去了。”

    或许是高壮的心神完全在那道青气、准确的说是在玉佩的身上,连爷爷从后边赶了过来,都没有察觉。

    “嘿嘿,爷爷,我有信心养好它们。等它们能人工繁殖的时候,咱就不用进山来打猎了。那些野生的也就不用害怕灭种了。”

    有些事,哪怕是至亲的爷爷也不能告诉,解释不明白不是?还平白惹他担心,高壮打算,玉佩的秘密就藏在自己心里,不管是好是坏,都独自承受吧。

    “嗯,没错,大壮,你能这么想,爷爷也很开心。别看我打了一辈子的猎,可你知道我现在为什么不动枪了吗?”

    “因为爷爷你比任何人都更想保护好这片山林。”

    “哈哈,还是我的孙子了解我。来,爷爷帮你抱一个。那只母的,让大黄背着。”

    大黄:“……”

    摆明这是欺负大黄不会说话呢,要是能说话,指定得来上一句:狗孙子到底是不如亲孙子呀。

    回去的路,走的很快。

    只是下了几个套子,就收获了四只飞龙,还有……一窝的狍子。这样的战绩,就算是老猪王这样的资深老猎人,也难免有些得意。待回到土屋中,刚刚睡醒的刘教授更是张大了嘴,半天都没有合上。

    “那个啥,老哥,你咋不叫上我呀,这事……我这辈子或许就能赶上这一回吧?”

    “怎么没喊你,你睡得跟……睡得挺香,寻思你昨天累了,就让你多睡会。”

    “高小子,你少说风凉话,要不是看在猪王老哥的面子上,这桥我还真不给你设计了。”

    ……

    飞龙,学名叫作榛鸡,是独生于东北山林中的一种留鸟,体形比鸽子大一些。它的颈骨长而弯曲,犹如龙骨;腿短有羽毛,爪面有鳞,就像龙爪一般,故取名“飞龙鸟”。

    其肉质鲜美,适于煲汤,极为滋补,人称“禽中珍品”。

    早些年,这种鸟在东北很是常见,每到冬天,会成群结队的钻到雪下过夜。发现它们踪迹的猎人们,什么手段都不用,直接便能从雪里一个个的拎出来。

    只是近些年,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化和人们疯狂的猎取,就连它们的老家大小兴安岭那边,都很少能够见到扑天盖地的大群飞龙了。

    所以,国家也将此种鸟类列入了二级保护动物序列,已经严令捕杀野生飞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