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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七章 恃才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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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丁家的鱼……不对,是天马牧场的动物,那都从来不是普通的动物不是?

    就连“镇宅二小”,当初不也只是最为普通的田园犬吗?更何谈那几只……一个个妖孽的,都跟成了精似的。

    虽说,自打军方对于CTM-100的需求量日渐巨增,以阿呆为首的小家伙们,都被丁翔打发进了灵境中,去焚炼灵土板了。

    只有俺红那厮高不成低不就的,还留在“水晶龙宫”周边的绿化林中,不时的聒噪着。可“姐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上还有姐的传说”……

    小狐狸的大名,早已经蜚声全世界各地。甚或于,有许多阿呆大小姐的拥趸们联合起来在网络上发起了请愿行动,要求丁翔将天马食材的“飞马”商标进行修改。

    改什么?那还用说,当然是阿呆大小姐的倩姿玉影了。

    尤其是在拉姆的直播间中,这事儿……还闹得挺厉害的。当然,丁翔对此不置可否,一笑置之。但由此也可见,小狐狸的“呆迷”们,其数量已经毫不逊于那些所谓的一线明星,特别是呆迷的分布,是根本没有种族、国籍之分的。

    就连安妮也曾说过:“丁,若是你同意让阿呆出道,那她的风头,分分钟就能盖过绝大部分的好莱坞巨星,也……包括我!”

    拉倒!

    因为这句话,丁翔当场便把猫女郎给“就地正法”了。

    谁要是敢打阿呆的主意,丁翔指不定就会……“大开杀戒”。在美帝时,又不是没有过“前科”。

    话说在丁翔的心中,无论是阿呆、闪电、大黄小黑,还是轻易不在人前露脸,走高冷范的海东青们,它们都是家人一般的存在。

    正如老马所言:在圣境当中,灵兽,本就是修灵者中的一员。人,亦或是兽,在以灵力至上的修灵界中,哪会有那么大的区分?

    人为万灵之长,但通灵的灵兽,超凡脱俗者,也不知凡几。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神通广大”的灵兽们,亦是只能膜拜的传说不是?

    当然,这样的情形,只限于那些苦修有成、或是幸运的追随了个好主人的神话级灵兽。譬如阿呆这样的,若是不在丁翔的身边;若是……那也无非就是个“小狐狸精”的角色,顶多也就是为那些野史演义小说多添一份素材罢了。

    但养鱼……当然不可能都如阿呆那般得宠——在天马牧场中的地位,阿呆才是正牌的大小姐,连“长公主”都得靠边站不是?

    可方志华提出在潟湖中用网箱养鱼的建议,还是让丁翔哑然失笑。有了那半池子的灵液,还用什么网箱呀?用不了几个月,在灵液的催生下,因为“吹沙”而被不同程度破坏的潟湖水底植物生态便会恢复过来,介时,不仅被投放进渔场的鱼苗不会逃走,还会吸引大量的域外野生鱼类入驻。

    没看……就连那些以远洋巡游为天性的金枪鱼,都会因灵液而改变了习性,宅在渔场里不出门了吗?

    只不过这些,是没办法跟方志华解释的。方经理毕业于海洋大学,是一位专修水产养殖技术的高材生。之前在一所水产研究所做科研,前不久,才刚刚被二小姐“挖角”过来。

    虽然,在养殖水产、经营渔场的理念上,年纪相仿的方经理与丁翔之间,还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但对于投身祖国海疆、“南海牧鱼”的远大志向,二人却是相当的一致。

    当然,想让人家一位正统学术部门出来的水产专家,对丁翔养鱼的“理念”加以认可,那纯属扯淡。就如同当年在霍尔西小镇搞肉牛“药膳育肥”的时候,有着典型德裔性格的老兰斯,不也是差点甩袖而去吗?

    也得亏老兰斯不是华夏人,否则以其当时的愤怒值,定会指着丁翔的鼻子,大骂一句:竖子不可与谋。

    在租来的渔场办公楼中,与丁翔争执了半天的方志华,这功夫就很想这么干!但考虑到丁翔之前的名头太大,无论是在美帝,还是在归国之后,天马牧场都曾创造出了让人难以置信,甚或是在科学角度,都无法解释的“神迹”,方经理最终还是决定:姑且信之,姑且听之。

    “老板,咱们就以半年为限。如果半年以后……”

    “成!半年以后,如果你在渔场中,捕捞出的渔获,达不到我们制定的目标,我就立马走……不对,玛蛋,我才是老板不是?哈……”

    讪笑着打了“哈哈”,丁翔还是当场立下了军令状:半年之后,见不到相应的效益,就要改变自由放养的方式,同意方经理的新技术网箱养殖。

    “狗屁的半年。要不是为了遮人眼目,我现在就给你捞上来几条大鱼让你眼珠子都掉到地上!”

    暗暗的腹诽了几句,丁翔才找到了些平衡。

    这位方经理对于海洋鱼类的了解和深海养殖技术的掌握,那是没的说。至少比丁翔这个半吊子货要强上不止数倍。

    但就是性格……也太过于执拗了些。不过,这也是天马牧场的传统。貌似如老兰斯、奥斯汀等这些牛仔们,个个都是极为个性之人。

    这不是坏事。不是有那么个词叫“恃才傲物”吗?真正有才华的人,往往都是与众不同的,更为明显的体现,就是个性。

    很快,放下与丁翔争执心思的方经理,便根据潟湖渔场的环境和水文情况,确定了数种主要养殖的水产种类。

    本来,他还想要坚持“深海育苗基地”路线的,但同样被丁翔毫不犹豫的给PASS了。

    闹呢?咱“飞马商标”可是全球最顶级食材的代名词。咱不养大鱼,反而卖鱼苗,那还不得让诸如艾伦、乔治那帮吃货直接哭了呀?

    更何况……别人不知道,丁翔自己还不清楚?在如今的潟湖之内,可是有着不少的凶猛级的“庞然大物”,再搞什么鱼苗繁育,就纯属扯淡。

    而且,有灵液的强大诱惑力在,还用得着自己养鱼苗?同意近期向渔场中投放一批经济类鱼苗,都是丁翔不想太高调,也是为了让方志华更容易接受。

    以丁翔自己的心思……只要这南海有的,潟湖就早晚会有。除非……是那种水产毫无经济和生态价值,属于废材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