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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二章 玫瑰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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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新星渔场,在汤普森全权负责的经营下,早已不是之前那番破败的模样。

    渔场被划分为了两个区域。一个是对外开放的海龟嬉戏区,专门为招待那些慕海龟之名而来的游客而准备的。

    另一个,则是被防污网与海龟嬉戏区严格隔离分开的、真正的渔场。

    让人惊奇不已的、繁茂的海底植被,让汤普森对于渔场的经营计划,提前了许多。而丁翔一力主张引进的非东太平洋物种,更是让新星渔场的养殖种类,大大增加。

    不单单是俄勒冈海岸最为著名的珍宝蟹,以及众多常见的太平洋养殖鱼类,在新星渔场的水面下,还藏着许多的华夏锦绣龙虾、大白鲟、金钱鮸、缟鲹、海生苏眉……

    有些,是汤普森知情的;有些鱼苗、蟹苗的投放,连汤普森都毫不知情。譬如那种出产世界上最顶级鱼子酱的白鲟鱼,其多达二十年的漫长生长期,让人工养殖几乎成为了一种奢望。但利用灵境的催生效果,丁翔在短短的半年之内,便拥有了多达上万条的成熟深海白鲟。

    最大的那几条,体重几乎已经达到了半吨以上。要知道,这种白鲟鱼所产的鱼子酱,售价高达五千美元每公斤,而且还是求大于供,根本就不用愁销量的。

    而其他的一些水产,譬如金钱鮸,又称黄唇鱼、金钱猛鱼,与锦绣龙虾一样,都是华夏的特产,但却号称是海里最贵的鱼类。其价值,甚至比闻名遐迩的蓝鳍金枪鱼,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华夏沿海,一条超过百斤的金钱鮸,轻松就可以卖到三百万人民币以上。

    但同样的,金钱鮸的生长周期也比较漫长,哪怕是在华夏国内,因为河口、沿海等水质的污染以及过度的捕捞,近十年以来,别说超过五十公斤的大鱼,就连二十公斤以上的金钱鮸也相当少见了。

    毫无疑问,经灵境催生过,被放入新星渔场的金钱鮸,虽然数量不多,但无一不是极具价值的大鱼,每一条都超过五十磅。假以时日,一批“巨无霸级别”的超大金钱鮸一旦被投入水产市场,绝壁会引起轰动性的效应。

    远隔万里的大洋彼岸,那些华夏同胞中,老饕们的数量,可是远远要高于美帝这边的。

    当然,若是现在放下拖网,新星渔场中的渔获远远不只这些。有无数非投放类的鱼虾受到渔场海底的植被吸引,纷纷在此安家落户。

    丁翔和罗斯在闲暇时,就曾合力钓起过来一条多达一百多磅的黄鳍金枪。这种鱼虽然在逼格上,比不得它的近亲蓝鳍金枪,但也算得是价值不菲。

    丁翔将其放血、冰冻之后,送给了罗斯。

    他建议,由罗斯将这条鱼带到玫瑰花园,作为他加开拓者队后,带给队友们的见面礼。

    “去天马餐厅,那里的大厨,绝对不会浪费掉这条大鱼的。它足够全队加上教练组和医疗组美美吃上一顿了。”

    “是的,这条鱼是我钓起过的最大一条鱼。可是……BOSS,我可不想当常规赛结束后,还早早的和你来这里钓鱼。对于一名球员来说,‘钓鱼’可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在球场之外,性格有些内敛的罗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理去了他脸上又脏又乱的胡子,还有头上那宛若流浪流汉一般的“卷发”,显得十分的年轻,仿佛重回他当年刚刚踏入联盟时的青涩样子。

    “不要心急!”

    丁翔再次将一条几磅重的鲣鱼作为鱼饵,挂在了硕大的鱼钩上:“德里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哪怕是加入了你……哪怕你身上的伤,已经基本痊愈了。但坦白的讲,我并不认为这个赛季的开拓者队,有拿总冠军的实力。”

    “没错!BOSS,如果从实力对比来讲,我们根本不是火箭、勇士的对手,甚至连雷霆和森林狼,都要比我们强上许多,更何况,还有波波的马刺。”

    在联盟里混迹了这么多年,虽然多数时间都是在东部球队效力,但对于联盟西区的形势,罗斯又怎会不心知肚明。

    而且,眼前的这位新BOSS,虽然在农牧界创造出了许多的奇迹,可那毕竟……顶多算是个兽医。在他弄出来的满是怪味,又腥又刺鼻的“浓汤”泡了半个多月?自己身上的困扰了多年顽疾就真的全好了?年轻时打球不知收敛而给膝盖带来的创伤,真的会比大学时代更强?

    “呵呵……”

    丁翔神秘的一笑,咧嘴摊了摊手:“德里克,我说过的,只要你相信我,做回你真正的自己,我坚信,你的这份合同在明年就会被所有人视为童工合同。虽然你自己也说过,你并不在乎钱,但我保证,三年后,球队绝对会给你开出一份完全符合你生涯战绩的大合同。你会在开拓者队终老,也会在玫瑰花园里再次绽放。因为你是玫瑰罗斯,不是吗?”

    “可我更想的,是捧起奥布莱恩杯……”

    “哈哈……”

    丁翔将手中的海钓杆高高的扬起,装着钓饵的白色渔线在空中划出了漂亮的弧钱,飞出了好远好远。。

    “德里克,你认为一个人的这一辈子,付出就一定会得到吗?”

    “BOSS,你的意思是……”

    “如果抛开总冠军,你认为,NBA联盟中的球员,会有多少,比姚明更伟大?”

    丁翔的这句话,让罗斯沉默了许久。

    事实上,单单从数据或是更直接的对于联盟的贡献来说,新世纪之后,在中锋这个位置已经很少有人能与姚明比肩。

    如果说一定要追求总冠军的话……设想一下,当年的姚明若是选择离开火箭,去湖人与科比联手,那么总冠军戒指,他一定不只带上一枚。

    可重情重义的大姚,依然选择了为了季后赛次轮而苦苦挣扎的休斯敦火箭,选择了虽然天才绝伦,但全无领袖气质的麦迪……

    在这个为了总冠军可以抛弃一切的联盟中,当年的大姚是一股清流。至少,所谓的詹皇、杜少之类的,根本没有资格与其相比,而……罗斯,又何尝不是如此?

    否则,本赛季他又怎么会以底薪加盟骑士,又怎么会遭受被当作交易添头,然后火速被裁的耻辱?

    作者龙骑士说:PS:本故事纯属虚构,罗斯的归属,至少目前还是个迷。。但作为神控一族的坚定坚持者,骑士真的特别希望,玫瑰会有一个好的归属,可以……再次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