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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大内搞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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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黄能够这么快的恢复了些精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括丁翔。

    他也没想到,那么重的伤,几乎致命,可大黄却真的挺了过来。事实证明,灵液是正正经经的好东西……虽然,对此丁翔早已经不再怀疑。

    拉姆为大黄准备的牛奶,大黄一口都没有喝。小黑也义气的守在一旁,陪着兄弟挨饿。在兰斯父子看来,这两只小狗崽兄弟情深得都有些让人感动。

    可丁翔很清楚,这两货是在等他回来给它们加餐呢。

    不管是鲜美多汁的牛肉,还是新鲜营养的牛奶,对于狗狗们的诱*惑,都远远比不是那一碗散发着淡淡馨香的灵液。

    丁翔好气又好笑,但念在大黄救主有功,小黑也表现得忠心梗梗的份上,这顿晚餐,特意给它们准备了一大盆,当然,是混在牛奶中的。

    看到两个小家伙头也不抬的喝的起劲,走进来的拉姆大感奇怪:“BOOS,难道一定要你亲手喂的牛奶,它们才会喝吗?”

    “不是,俺这两狗儿子是颜值控。”

    “沃特?”拉姆棱线分明的标准日尔曼帅哥脸上,满满的大写着“慒逼”两个字。

    “意思就是说……你丑的,让它们没有进食的胃口。”

    “噢……NO,BOSS,你这是诽谤。不能因为你是BOSS,就抹杀我的英俊与帅气。”

    “哈哈……”

    眼见着大黄精神了许多,腹部缝合的伤口,也肉眼可见的开始愈合,丁翔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甚至连刚刚买完枪后,账户上所剩无已的数字带来的忧伤,都淡了许多。

    “拉姆,你过来有事吗?今晚我可没有心情陪你去LOL。”

    “NONONO,我不是来找你打游戏的,BOSS,我的父亲让我来问你,有没有兴趣去练枪,他已经在树林那边弄了一个简易的靶场。”

    “这个当然有,必须有!我那阵儿就想在镇上的靶场练来的,可被兰斯大叔给拦住了。”

    “嘿,BOSS,你还是太蠢!”

    拉姆卖弄的说了句中文:“镇上的靶场是按时间收费的,还会另收靶位钱。”

    “擦,那叫太单纯,什么太蠢,不会中文发音,就不要乱卖弄。”

    被拉姆这个家伙调戏了,丁翔有点恼羞成怒,将伯莱塔92F别在腰间,又随手抓起HK33就要向外跑。

    “噢NO,BOSS,你绝对不能这样持枪,不管在什么时候,除了射击之外,枪口永远都要对着地下,还有……”

    “泄特,我知道的。我的射击教练是兰斯大叔,而不是你。”

    看到丁翔气急败坏的样子,拉姆耸耸肩:“做BOSS的人,都是最擅忘的。难道你忘了在几个小时之前,我还一枪就放到了一头三百多磅的大野猪吗?”

    “你那是蒙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噢,那怎么可能,我的枪法是经过……喂,BOSS,你等等我,我还没说完呢。”

    ……

    “等你说完,然后继续被你打击吗?”

    丁翔侧目瞥了一眼在身后追跑着的拉姆,嘴角轻咧:“还是赶快去找兰斯大叔指点一下。”

    靶场并不远,即便不骑马,十分钟左右也能走到了。事实上,蓝星牧场就只有这么大,一百多英亩,即便在土地比较值钱的俄勒冈州西部,也只能算是一个微型牧场。

    在德州、在蒙大拿,占地过万甚至十万英亩的大型牧场比比皆是,就连蓝星牧场的周围,也有不少的数千英亩以上的中型农、牧场。更不要说那些被大财团收购,全面实行工业化管理的巨无霸了。

    穿着全套的牛仔装备,脚上亦是半高的牛仔靴,但穿行在及腰高的牧草中,依然有些吃力。好在还有牛道(牛群归栏时踩出的小道),丁翔与拉姆跑到牧场另一侧的树林边上时,几个用树枝和木板做成的靶位,已经立好了。

    倚在一棵橡树上的老兰斯背着他那支心爱的雷明顿M700,肩上还扛着一支枪管很粗的短柄猎枪。

    这个丁翔倒是很熟悉,同属雷明顿系列的雷明顿M870霰弹枪,这种枪几乎可以被称为美帝的国枪,亦称“万能武器”,使用者横跨军、警、民三界,是大多数美帝家庭首选的防卫武器。

    但这款枪设计之初的目标,的确是作为一种民用狩猎枪支出现的。许多的牛仔也都很喜欢这种威力十足的霰弹枪,虽然射程有限,但射击面广,杀伤力强。不用精细的瞄准,就能有效的杀伤目标。

    比起兰斯父子的雷明顿M700长步枪,还有丁翔的HK33半自动步枪,这种霰弹枪才是真正的大杀器,特别是对付野猪一类的猛兽时。

    本来,丁翔也打算入手一支霰弹枪的,但兰斯大叔说他刚接触枪支,霰弹虽不用精细瞄准,但因为后作用力大,操作不当的话,反而会很容易对枪手造成一定的伤害。

    说白了,就是老兰斯觉得丁翔是个菜鸟,还是弄个带瞄准镜的小口径步枪,远远的放冷枪就好了。至于与野猪的正面搏斗,还得是有猎人资格的老猎手才行。

    对于这种说法,丁翔本想反对,他想说他的的力气并不小。有灵液强化、有《九方经》灵术修炼,虽还未入境,丁但翔现在的体质绝对是远超常人。至少在力量、敏捷、耐力等素质方面,他若不藏拙的话,说不定不用特技,就能去好莱坞出演SUPERMANⅡ了。

    考虑到这些秘密有些见不得人,更主要的是他账户里的数字,已经不足支撑再购入一支枪的“大手笔”了,所以,丁翔选择了放弃。

    不过,这种感觉实在是有些憋屈,当然,不仅仅是没买到霰弹枪的事。远远的,在瞄准镜中,看到一枪爆头的景象,也是丁翔当年玩穿越火线,最喜欢的方式。

    真正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又特么的没钱了。

    “干掉这群该死的野猪,就要抓紧催生黑松露了,牧场中那二百多头牛的育肥也要盯得紧一些,绝对不能再出差错,否则就真的完蛋了!”

    有了灵境在身,再被灰溜溜的破产清算,遣送回国。在丁翔看来,已经不仅仅是失败的问题,那只能说他是个白痴!

    “丁,来,趁着天没黑,让我看看你眼力和枪法怎么样。”

    丁翔脑子胡思乱想的功夫,老兰斯已经迎了过去,略微了讲了下枪支使用的注意事项,便开始自由练习。

    任何一个神枪手,都是用无数的子弹喂出来的。这话当然没错,可在老兰斯看来,打枪这事,还需要天赋。

    很明显,丁翔的天赋不错,单发模式,一百米外开瞄准镜,连打十发,成绩是90环……除了第一枪丁翔有些紧张,打飞了,其余九枪,枪枪正中靶心。

    看得老兰斯连嘴里叼着的木烟斗都掉到了地上,原来还有些优越感的拉姆更是差点将眼珠都瞪了出来,满脸的不敢置信。

    “噢NO,BOSS,你一定是在骗我们,你以前不会是三角洲的吧?”

    “不是,丁肯定不是三角洲的。”

    没待丁翔回答,老兰斯先否定了儿子的说法:“丁是华夏人,怎么可能是三角洲的。华夏最厉害的特种部队叫大内搞熟!”

    晕,老兰斯的这中文,简直太让人酸爽。咧嘴一乐,对这个成绩丁翔也有点自得:开玩笑呢?咱可是天山修灵一脉的传人,天山马王的嫡亲子孙。

    “很棒,单纯的就射击来讲,丁,你已经是个高手了,我根本没有资格教你什么。”

    “嘿嘿,哪里哪里,大叔你才是合格的好猎手,我还要向你学习很多。”

    兰斯大叔的赞扬,丁翔当然要表现得谦逊一些。谦恭礼让,是咱华夏人的传统美德不是。可其实丁翔也有些意外,灵液对于身体的强化,居然这样的牛叉。力量足,能够握得稳枪也就罢了;没想到连眼力也得到了加强。读书时,他还有点轻微的小近视来的,可现在……不用去验光,他也能感觉得出,视力至少1.5,特别是凝神注视的时候,就感觉有一股清凉在眼部如水洗荡涤一般,仿佛那个靶位就在眼前,并放大了许多。

    如此一来,只要击发没问题,打10环,简直就跟铂金在一群青铜中间超神一样简单。

    “靶子太近了,没有什么成熟感!”

    这句,就纯属装叉了,饶是梗直如拉姆,也不禁撇了撇嘴,“用你那把伯莱塔,我们单挑,15米手枪靶,怎么样?”

    “父子局吗?”

    “咳咳……”

    老兰斯连咳了几声,丁翔脸一红:“那个……父子局就算了,谁输了,明天谁刷马!”

    “成交!”

    拉姆爽快的答应的了,接着又来了一句:“反正不管输还是赢,马厩都得是我收拾的!”

    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