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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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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掌熊肉啥的都不卖,留着自己吃,听说熊肉可好吃了,她还没吃过呢,正好这下子解馋儿了。这只五六百斤的大熊,都够她吃上小半辈子的了。

    熊胆也不卖,留着看用着啥的,这可是纯野生的熊胆呀,这熊胆是后世那些养殖出来的熊胆不能比的呢。

    一下子收获了一头熊和一只老虎,韩明秀很是开心,顿时觉得这趟进山进得值了,就是以后什么都没猎到,有了这两样东西,她也算赚到了。

    当天晚上五点多时,她赶到一条小溪边,就选择在小溪边安营扎寨,顺便把那头大棕熊的熊皮剥了,熊肉卸了,不然这么大个家伙带回去,要是想剥皮卸肉的话,肯定得把大姐吓着了,再说,也没法解释这头熊的来源啊。

    安好帐篷,吃过晚饭,韩明秀拿出霍建峰送她的那把刀子,开始剥熊皮。

    这个大家伙太大了,剥皮的时候很费劲,幸好她的刀子锋利,还有空间作弊器帮她来回给熊翻身,不然,指不定啥时候能剥完呢。

    两个小时后,一张完整的熊皮终于被她剥下来了,她把熊皮放在溪水里洗了又洗,之后就晾在了草地上,准备等干了再收进空间里。

    之后就开始卸熊肉了。

    熊肉可是好东西,不光好吃,还有药用价值呢。

    据医书上记载,熊肉性味甘,温,具有补虚损,强筋骨之功效。

    《医林纂要》谓之“补中益气,润肌肤,壮筋力。”此汤菜以熊肉为主料,具有补益气血,强壮身体,增强抗寒能力之功效,适用于五脏虚损、身体赢瘦、脚气、风痹、手足不遂、筋脉挛急或痿弱不运者食用。健康人食之能强壮体魄……总之,不管谁吃,就是好得不得了。

    她把熊肉分成了一块儿一块儿的,大块的有几十斤小块的也有七八斤,这样一直忙活到天彻底黑下来,啥都看不见了,才把肉分割完。

    之后,她把肉都收进空间里,在溪边洗了手,回帐篷睡觉去了。忙活了一个下午,把她累得腰酸背痛的,躺下就睡着了。

    睡到半夜时,忽然听到帐篷外有轻微的脚步声,低低的狼嚎和类似于动物嗅东西的声音。

    韩明秀心一惊,悄悄地把帐篷撩起一条缝儿,向外面看去。

    就一眼,顿时把她的小心肝儿又给吓到了。

    因为,帐篷外面,竟然走动着好多只狼,此时,那些狼正在她卸肉的地方嗅来嗅去呢,还有几只狼在撕扯她的熊皮。狼的咬合力极强,一张厚厚的熊皮,已经被它们撕扯得七零八落了。

    韩明秀看到自己好容易剥下来的熊皮被撕坏了,心疼坏了,真想把它们也给撕了。正心疼呢,一只狼忽然抬起头看了过来,正好跟韩明秀的眼睛对上了。

    月光下,那双黄眼睛发着寒森森的凶光,发现韩明秀后,它立刻停止了撕扯熊皮,一步一步地向韩明秀的帐篷走来了。

    韩明秀先被吓了一跳,随后马上镇定下来,哼,姐有空间,怕它作甚呢?不仅不怕,等那只狼走近时,韩明秀还故意发出了点声响,等狼走得更近点儿,距她的帐篷不足一米时,韩明秀一下子把它收进了空间里。

    一只狼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另一只狼眼见着那只狼在它眼前消失不见了,顿生好奇之心,便也跟着凑了过来。

    于是,它也跟着不见了。

    为了快点儿把狼收了,韩明秀故意抛出几块熊肉,吸引它们的过来。狼毕竟是牲畜,哪有那么多心眼子,看见肉后,就全都毫无抵抗能力了,呼啦一下围了过来,争着抢着吃那些熊肉。韩明秀像个坐收渔利的渔翁似的,就坐在帐篷里,靠近来一只收一只,靠近来一只收一只……那种感觉真是要多痛快就有多痛快。

    这样,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整个狼群都被她收到空间里了。收完狼群,韩明秀还跑出去看了一下,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了,这才放心。

    她又去看了看她那张熊皮,好家伙,本来一张完整的熊皮,竟被扯得七零八落的,看着都心疼。韩明秀惋惜的直砸舌,后来到底没舍得扔,把那些碎皮子也收起来了,这些皮子虽然都碎了,但要是找个好工匠,细心缝缝的话,还可以将就用。

    **

    虽然损失了一张熊皮,但是空间里多出了三十多只狼,不过,韩明秀并没有多高兴,因为狼肉一点都不好吃,狼的价值顶多也就是卖卖狼皮罢了。

    而且,狼皮还不同于虎皮、貂皮、狐狸皮、獭兔皮,甚至还不如熊皮,也就跟狗皮差不多,卖也卖不上什么价,所以这群狼基本上没啥大用性。

    不过,倒是可以等她遇到危险的时候放出来,震慑震慑敌人。试想一下,要是她一下子变出一个狼群来,不把她的敌人吓得屁滚尿流才怪呢!这么一想,她的狼群还挺有用的,以后的路还长着呢,谁知道她以后会不会遇到麻烦呢?

    接下来的几天,韩明秀不断地有新收获:三头大野猪,一只狍子、四五只野鸡,两只野兔,进山第九天的时候,竟然还让她遇到了一个鹿群!

    这回,韩明秀算是学聪明了,她没有明目张胆地跑过去追逐鹿,因为她知道,就是她拼了命,使出吃奶的劲儿来追鹿,也一只都追不上,就干脆不去做那无用功了。

    这次,拿出一个背篓将自己扣在里面,蹲着身子一点儿一点儿地往鹿群附近挪。

    那群鹿都在草地上欢快的吃着青草呢,一点儿都没觉察到危险的逼近,等韩明秀神不知鬼不觉地挪到鹿群中央后,就开始毫不客气地收鹿了:一只,两只,三只,四只……

    她的耐力很好,也主要是因为这猎物太诱人了,令她在背篓下蹲了两三个小时都没觉得腿酸,而且还乐此不疲呢!

    最后,这群鹿基本上都被她给收进来了,剩下的几只属于鹿群中比较聪明的,当它们发现同伴们莫名奇妙的失踪后,先是怔愣,随后就都撒腿逃走了。对于逃走的几只鹿,韩明秀并没有感觉太遗憾,因为她数了一下,今天已经收获十二只鹿了,要是拿去卖的话,应该能卖很大一笔钱,可谓是收获颇丰了!进山的第十天,她还看见了一大片野生的金银花。

    金银花的药用价值很高,后世被制成了很多种药物呢。因为市场上的金银花需求量大,很多人就开始人工养育金银花,人工栽培出的金银花效果比起野生的金银花效果差远了,韩明秀见有这么多野生的金银花,当然不会放过,马上采摘起来。

    采下来的金银花都放在空间里。一连采摘了两三天,才把这片金银花给采摘完了。

    当然,她也没忘记去年的那棵甜得要命的野生大李子树,今年还特意找到了那颗李子树,把上面熟透的李子都收进了空间里,除了被自己吃掉的那十几个外。

    这一路上她还采到了不少野果,包括蓝莓,山丁子,野山楂,野葡萄,酸麻姜,悠悠等……

    因为这次她跟大姐事先说好了,要在高大爷家多呆几天,所以也不赶时间。这一路上无论看见啥,她都没有放过。草药,木耳,蘑菇,松子儿,野味甚至是野菜,她都没有放过。

    基本上,看得上眼儿的东西都被她收起来了,把空间的筐,背篓,袋子,囤子啥的都给占满了。

    这些家伙事儿还是她这一年来每次赶集或者上县城时在集上买的呢,足足有几百个,容纳量那是相当的大了。

    不过,依旧被占满了,显而易见,她这次进山的收获有多大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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