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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五九九 收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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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咬着牙把扁担挑了起来,这扁担约莫有十来斤重,加上里头的大饼子和肉干,重量一百斤出头儿。d-m说实话,这重量还算可以承受,这些汉子都是庄户人家出身,从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儿,都很有一把子气力。

    不过王土根有些瘦弱,挑着就有点儿吃力,摇摇晃晃的。

    郑发奎看了他一眼,不过并没有任何动作——身为不需要作战的时候出死力,只要躲在后面就成的火兵,干重活儿挑东西本就是他们的本分,这活儿,别人不能帮忙。你若是帮了,还有人背后说闲话,那被帮忙的火兵也会被人瞧不起。

    在磐石堡军中,火兵还算是轻松的——只需要挑着短途行军的粮食就成了,毕竟是已经被纳入了作战序列,虽然在队中地位还是最低的,但至少被重视了一些。

    但是在别的军中,行军的时候,几乎全部辎重都要火兵用扁担担着,负担更重。

    “告辞。”

    郑发奎向着老陆拱拱手,带着王土根离开。

    老陆笑笑,摆摆手没出声。

    按照杀手队的顺序,各队的队正和火兵先后领了干粮离开,瞧着第三十杀手队的两人离开,看着空荡荡的食堂,老陆忽然叹了口气。

    *一*本*读*小*说 ..ybdu“等到三日之后,还能有多少人坐在这儿吃饭?”

    莫名其妙的,老陆有些感慨。

    “嗨,你想个屁啊!这是你能想的么?”

    老陆拍了自己脑袋一巴掌,暗自寻思着:“还是老子这差事好,吃喝不用自己花销,想吃多少有多少,每月领的银子都是净剩。城里的宅基地那些当兵的都有,别的户家却没发下来,再攒上几个月银子,咱就寻个门路,弄块儿宅基地搬进城里来住。到时候还得再寻个媳妇儿,嘿,咱这差事,有油水儿有面子,还愁没媳妇儿?”

    想着就是美滋滋的一笑。

    ……

    队正和火兵们回来之后,石进周仲便宣布出发,按照横排三人的规格,排成长蛇阵出了磐石堡南门。

    午时刚至,董策出了府门。

    他内里穿着青缎铜钉布面甲,外面套了一层紫花罩甲,最外面则是披着一件儿大红披风,随风飘扬,衣襟猎猎,极为的威武。

    府门外,家丁们都已经聚集,除了留下来监视那些俘虏的六个家丁之外,其他人都在此地了。所有人都披着棉甲,腰悬哥萨克骑兵刀,手持三棱长矛,牵着马站着,没一人说话。等到董策出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脸上。

    “弟兄们,随我杀贼!”

    董策看着众人,缓缓说道。

    他并未多说,面对这些已经跟随他出生入死数次的家丁们,也无需多说。

    “杀贼!”

    众人轰然应道。

    董策翻身上马,董勇振高举着他的认旗紧随在旁边。众家丁纷纷上马,董策双腿一打马,那膘肥体壮,背部高度几乎也跟一个成年汉子持平的枣红大马飞快的奔了出去。

    数十骑兵宛如一阵狂风一般冲出了磐石堡的南门,马蹄践踏在黄土上,溅起烟尘无数。

    “吁……”董策双手使劲儿的一震缰绳,那战马便是从高速奔行中陡然停了下来,被巨大的惯性所带动,它前蹄飞扬,人立而起,口中发出希律律的一阵嘶鸣。

    他右手高高扬起,身后家丁也都是各自勒马停住,动作整齐划一。

    “霍!”

    瞧了这些家丁,那些新兵们都是不由得呼吸一滞,心中发出一声感叹也似的惊呼。

    所有的家丁都披着棉甲,有红缎铜钉铜叶甲,也有青缎铜钉布面甲,青红相间,是两种极为醒目的颜色。家丁们都是穿着棉甲,戴着宽沿儿尖顶头盔,头盔的后面还有青缎子做成护颈,上面打的有铜质的泡钉。腰间挂着骑兵刀,马鞍一侧还有弓插和撒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塞了多少支大箭。他们手中还都拿着极长的长矛,长矛尖锋雪亮,瞧一眼,一股寒气便是扑面而来,让人忍不住的想打哆嗦。

    众新兵们心里都是不由得生出一种感觉:“这才是精锐,咱们要是跟他们打,是不是让人一个回合就得冲散了?”

    而家丁中格外显眼的就是王浑和耶律斡里和。

    这两人都是内里穿着六十斤重的全身铁甲,外面套着棉甲,胯下辽东雄骏浑身的毛又厚又长,体型也比其他家丁的战马格外大上一圈儿。一人手持熟铜锏,一人持着大斧,简直跟两个钢铁怪物一般,真真是凶神恶煞!

    他们两个也是憋坏了,耶律斡里和一直无所事事,董策怕他闹事儿,便将他拘在身边,不允许往别处去。而王浑则是一直奉命看守看些俘虏,那些俘虏们早就让他给收拾的服服帖帖,连个敢闹事儿的都没有,可是把王浑给闲的快长毛儿了。听说要打仗了,打的还是虎头山寨的马贼,也不算是软柿子了,最兴奋的就是两人,赶紧把自己全副家当都穿戴上,准备好好发一发利市。

    董策打马在队列前了一圈儿,忽然招招手,高声道:“各队挨牌手出列!”

    “是!”

    随着一阵不怎么密集的应答声,阵列前头走出来六十个人。

    三十个杀手队,六十名挨牌手。

    董策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每个人都感受到了董策的注视,腰杆儿都是不由得挺的更笔直了。董策微微一笑,扬声道:“你们,都是我的兵,是我董策的弟兄!作为挨牌手,你们顶在最前头,扛住了敌人的刀枪,为你们身后的兄弟,挣了一份儿活下去的希望!你们,是最危险,也是功劳最大的!本官不能亏待你们,没什么别的,一人一套甲,给本官穿上,保护好你身后的兄弟!记住,你们是挨牌手!要杀后面的人,就要从你们的尸体上跨过去!”

    董策话音落下,士卒们顿时便起了一阵喧哗。

    董老爷这是要发给铠甲了?作为一个兵丁,哪里有不重视铠甲的?便是再笨的人,也知道在战场上多了一件儿铠甲,能够起到何等样的作用,简直就是多了一条命!只是磐石堡军之前铠甲一直是短缺,只能供应上家丁们全身披甲,而且也不是铁甲,而是棉甲,至于一般的士卒,也就是大红胖袄了——其实不止是磐石堡如此,整个冀北道,整个大同镇,整个九边,甚至是整个大明都是如此。

    大明朝的军工制造能力远远不如宋朝时候,而且到了明末,人浮于事,贪污横行,效率低下,就更是不堪。现在都崇祯八年了,但许多在用的枪炮,其实还是万历年间制造的。

    全国各处的军镇,甲胄就没有不短缺的,毕竟比起打造武器来,制造甲胄既费时又费力还费钱。

    新兵们都见到训导官们穿着的棉甲了,一个个羡慕的了不得,心里日思夜想的就是盼着也能有这么一身儿甲胄穿穿,那得多威风?

    这会儿听到挨牌手们竟然可以穿甲了,顿时都是艳羡,只不过谁也不能说什么,毕竟董老爷话说得分明,人家挨牌手是挡在最前头的,那是护住了大伙儿的命啊!有了铠甲,他们不穿谁穿?

    那些挨牌手们就更是兴奋,若不是队正们都在前后约束,怕是当场就要高兴地叫出声来。

    董策摆摆手,便有几辆属于府库的大车从城门里头行驶出来,来到队列之前。带队的正是苏大成,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董策马前,先磕头行礼,而后大声道:“大人,奉大人命令,一共六十套青蚨重甲,全部运到。五日前入库,每日保养通风,并无一丝懈怠。”

    “你办事,总是稳妥的。”董策夸赞了一句,摆摆手道:“起来吧,把甲胄发下去。”

    “是,属下遵命。”苏大成谢过,站起身来。

    他招呼库丁导们从大车上往下卸甲包,这些青蚨重甲都是叠放好的,外面是用了好几层很坚实的粗布做成甲包。

    董策翻身下马,拿过一个甲包来,走到队列最边儿上一个挨牌手前头,看了看这个虽然比自己矮一些,但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身材高大雄壮的汉子,感觉有些面熟。

    “本官似乎见过你,你是第一杀手队的,叫什么来着?”董策问道。

    饶是以钱一川那沉稳的性子,这会儿也是激动地满脸通红,说话都不利索了,结结巴巴道:“回,回,回大老爷的,的话,俺,俺叫钱一川!”

    “哦,对,是你。本官见过你。”

    董策点点头,将那甲包递给钱一川,面色肃然道:“穿好它,记住本官说的:奋死向前,决不后退!”

    钱一川脸涨得通红,浑身颤抖,重重点头:“俺绝不敢忘记大人的教诲!”董策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翻身上马。钱一川只觉得眼眶发热,几乎忍不住要哭出声来,心里只是想着,能有今日这一遭,便是死了也值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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