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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四三二 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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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又向董策道:“夫君,未曾提前跟你说一声,是妾身的不是-”

    “倒也无妨,内宅的事,你说了算。”董策摆摆手,又看了杨柳氏一眼,道:“你的意思是?”

    “那日妾身见杨柳氏的丈夫给人生生打死,这孤儿寡母的,怕是日后生计要艰难了不少,虽说老爷你给了银子,但终归不是长远之计。妾身看了心下不忍,便叮嘱她弄完了家中琐事之后,便来此处,每月拿着月钱,便能支撑家用。而且那日苏家的人丢了面子,怕是不会善罢甘休,她在咱们府中做事,苏家人也不敢再生事端。”

    红袖向董策解释道。然后又转向杨柳氏问道:“苏家的人,没有再上门找事儿吧?”

    杨柳氏满是感激道:“没有,他们别家都去了,就是没来过俺家,多谢老爷,多谢夫人。”

    “没去过就好。”红袖温和一笑:“不过以后啊,可别自称俺了,要说我,或是妾,或是奴……明白么?”

    “是,俺……奴,奴知道了。”杨柳氏脸色一红,期期艾艾道。

    董策却是觉得有些不妥,这妾分明是妾侍或是妻子的谦称,至于那个奴,更是怎么听怎么别扭。而且他也有些不放心,毕竟府中有不少机密,这杨柳氏还不知道信得`一`本`读`小说`过信不过。

    红袖仿佛知道他的心意,便吩咐大丫二丫过来,让她们领着杨柳氏先去厢房中安顿下来,给她的房子是早就修好的,就在东厢,和大丫二丫住隔壁。

    而后红袖拉着董策进了屋,才笑嘻嘻道:“夫君,你就放心吧,我把这杨柳氏给教得服服帖帖的,半点鬼主意都不敢打。”

    她咕的一声笑:“老爷,让她来府中,可是做善事啊,再说了,正巧咱们府中也少个贴身伺候的丫鬟不是?”

    不知道有意无意的,她把贴身和伺候这俩字儿咬的很重,不过董策倒是并未留意。

    …………

    天近傍晚,一队骑兵泼辣辣的冲进了弘赐堡的大门。

    大门口有些行人都赶紧让开,其中不少还跪在路边磕头,直到那队骑士离开老远之后方才敢站起身来。

    这队骑士大约有十三四人,骑得都是上好的蒙古战马,一个个膘肥体壮,油光毛亮的,一看就知道是精心挑选出来,而且很细心喂养的。马上的骑士也是颇为的精悍,无论高矮,都是体格魁梧,看上去颇为的孔武有力。他们身上都穿着青布铁甲,不过倒是没人戴明盔,腰间都挂着双插,腰刀,武器铠甲也都是很精良,显然乃是军中精锐。在宣大地面儿上,能有这等装备的,多半是家丁一类的人物。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他们大声谈笑着,传出去老远,互相打趣,气氛很是欢快。

    显然,这等气氛,他们不是去打仗归来的。

    事实上,他们刚刚打猎归来,这一点,从他们马鞍子旁边悬挂的猎物上就可以得到证实。多半都是野兔子,獾子之类的小兽,那些猎物还在滴血呢。

    其中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的一个魁梧大汉,马背上面的猎物格外的多一些。

    别人那里都是小兽,而他的马背上,竟赫然有一头凶兽的尸体。

    这凶兽外形和猫很相似,但比猫大了不知道多少,算上尾巴的话,足有四尺多长,就算是不算尾巴,也就接近三尺半的长度。身体非常粗壮,四肢修长,尾巴极短极粗,看上去跟个擀面杖也似,尾尖是一个钝圆。看这体型,重量怕不得有个五六十斤重,跟个豹子也差不多了。

    它整体是漂亮的红棕色,腹部则是黄白色,身体上面点缀着深色的条纹和半点。身上的毛儿又长又密,四个大爪子耷拉着,上面包着一层的毛茸茸的白色兽毛。

    而最具特色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却是它那两只直立的耳朵尖儿上,各自都生长了一撮儿长长的深色丛毛,足有接近两寸长,而且这撮儿毛还是直直耸立着的。而且其中还夹杂着几根白毛,看上去很像武将头盔上的翎子,平添了几分威严的气势。

    这玩意儿,就是猞猁,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山猫。

    这头猞猁背部没有伤口,但是腹部却是有着足足七八个可怖的伤口,鲜血不断滴滴答答的从口鼻和伤口中流出来,早就死得透了。

    可见这些人打猎技巧也是很好的,因为只损伤了腹部,而猞猁最漂亮,也是最值钱的背部皮毛却能完整的保存下来,因此基本上价值是保存住了。无论是自己用还是卖钱,都是划算。

    除了猞猁之外,这汉子马背上还有些其它的礼物,显然也是所获不菲。

    这汉子大约三十来岁,严格来说还是个青年,正是男人一生中精力最为旺盛充沛的时候。他身材高大,手长脚长,很是魁梧健壮,留了短须,两道剑眉,一脸的英气勃勃。

    他穿了一件儿深铜色山文甲,胸口一个硕大的护心镜,腰间肚脐处两个成人巴掌大小的铜质虎头吞口威猛无比,分外的狰狞。内里则是穿了一件青色的箭衣,胳膊和手腕那里收的紧紧的,显得格外的干练。

    这人自然便是弘赐堡守备白添福了。

    周围的家丁不住嘴的恭维,无非便是说他打了这一头猞猁,如何威武,如何厉害,这些话虽说听了一耳朵,而且这些就爱顶都是些武人,也说不出什么新意来,但白添福心里还是很舒坦。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些手下的话,可都是真心实意的。

    他轻轻捋着胡子,脸上带着自矜的笑,坐在马上左顾右盼,很是有些得意。

    这冷兵器时代,猛兽可不是多么好对付的,像是武松打虎这等事迹,也就是出现在小说野话之中,而在现实中,不说不可能,至少是很难出现的。根据后世对一些动物学家及动物园管理员的调查,这些专业人士认为,像是武松打虎这种传说纯属虚构,他们还认为,在没有猎枪等热兵器的情况下,凭借人力根本无法打败虎,即使手持刀剑等冷兵器,其生还率也几乎为零。

    除非是动用一定的人手,使用威力大的长兵器才能奏效。

    比如说虎枪。

    猞猁自然比不过猛虎凶猛,但是它体型虽然小,却更加的敏捷,速度极快,来去如电一般。就算是打不过人,至少想跑的话,是很难被追上的。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白添福昨日便带着家丁们出去了,半个下午的时间,也打了不少的猎物,但却没有几个有份量的,白添福自然是很不甘心,便带着家丁们在野外宿了一夜。幸好他喜好打猎,时常出去,这一应家伙事儿也是带着齐全的,在荒山野岭里宿上一夜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结果今儿个早晨一个家丁起来凿冰做饭的时候在山溪边儿上发现了这头猞猁,这猞猁还很是凶猛,见了人不大不害怕么,反而扑上来要咬死那家丁。那家丁人单势孤自然不是对手,虽说奋力抵抗,却还是给挠了一爪子,顿时半边儿身子都红了,鲜血淋漓,皮肉翻滚很是可怖。所幸惊动了其他人,纷纷出来帐篷,那猞猁也是贼精贼精的,见人多便欲要逃窜,结果给白添福一箭射中了肚子,饶是如此也给它逃了。

    白添福不甘心之下,领着人便追,所幸那猞猁受了伤影响速度,又留下了血迹,白添福带着人追了足足半个时辰终于给追上,一番乱箭射死。

    虽说累的半死,却是心里痛快。

    白添福等人自城门一路往守备府而去,这弘赐堡比之去年董策等人来的时候,却是多了不少人气儿。

    弘赐堡城堡周围四里三十二步,是整个冀北道下辖的七座大城堡中最大的一座,比次一级的镇边堡和镇川堡都要大出一半儿以上,比刘若宰的驻跸之所镇河堡更是要大出一倍以上。至于董策所隶属的镇羌堡堡城,周围不过一里七分,只是弘赐堡堡城的十分之一大。

    但是在几个月之前,遭受了建奴的蹂躏之后,这座冀北道下最大的堡城,却是成了废墟一般。建奴攻破堡城,掠夺蹂躏,烧杀奸淫,而后撤走的时候,又是一把火把城池给烧成了一片白地。

    当初董策来的时候,入目所见,乃是一片焦土,到处都是断壁残垣,除了外面那一圈儿城墙之外,里面的房屋基本上都是成了废墟,一座完整的都很难见到。而且在废墟里面,到处都是烧得蜷缩成一团的焦尸。

    白添福带来的那五百户军户,就在大街旁边,依托着废墟上面的断壁残垣,扎下了窝棚。而所有百姓,无论男女,无不是面黄肌瘦,面有菜色,身体虚弱。

    但是现在,却是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大街两边多出了不少房屋,虽说基本上都是土坯房,也修建的低矮简陋,但至少代表这里的百姓有能力修建容身之所了。要说弘赐堡能恢复成这样,还是刘若宰的功劳,他把白添福看作是除了董策之外第二个值得扶持的对象,甚至还要在镇河堡千户把总谢鼎坤之上,是以对他多有照顾。这些时日,陆陆续续的从别的地界儿迁了五百户军户过来,如此一来,现下弘赐堡便足有一千军户,接近五千的人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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